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5-07-23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副科长1-2名,科员2-3名。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政策研究和文稿综合工作,并愿意在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机关工作3年以上的同志。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文稿综合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调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副科长职位,须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科员职位,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在株洲市人民政府网、《株洲日报》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8:00—7月24日18:00。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 “株洲市人民政府网”下载《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发送邮件到swzys2015@163.com。
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25日前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笔试通过后,开展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提供:①纸质版《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④副科职干部须提供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外,报名材料一律不退。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依次替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3.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领导讲话、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
4.考察。根据测试结果,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考察情况,室务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调入单位和考生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正式试用,试用期3个月后,根据试用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组织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联系人:唐晖蓉 咨询电话: 0731-28680313
电子邮箱:swzys2015@163.com 传真:0731-28680325
地 址: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秘书科(市委办公大楼 318室)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
附件: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株洲市委政策研究室
中共株洲市委改革办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