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2019年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9-08-1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经研究,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1.县纪委县监委:4名;
2.县委巡察办:3名;
3.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名。
二、选调范围
县纪委县监委岗位面向宜丰县以外党政机关公务员(含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县委巡察办岗位面向县内、县外党政机关公务员(含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面向县内、县外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老师、医生除外,不含聘用制干部,公务员参加选调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
2.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7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县纪委县监委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常出差办案,适合男性,与宜丰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无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情况;县委巡察办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4.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报考县委巡察办岗位的县内乡镇公务员需服务满5年。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
①县纪委县监委岗位: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 719室),网上报名邮箱:286232554@qq.com,联系电话:0795-2963167;
②县委巡察办岗位:县委巡察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701室),网上报名邮箱:jxyfxcb@163.com,联系电话:0795-2766839;
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网上报名邮箱:yftyjr2757766@163.com,联系电话:0795-2757766。
(4)报名人员需提交的材料:①《宜丰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个人自荐材料;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⑤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⑥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⑧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先根据电子扫描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考试前由报名人员提供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按百分制统一打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分。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公开选调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县纪委县监委岗位考试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综合材料写作为主。其中,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占30%,综合材料写作占70%。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②县委巡察办岗位考试内容以巡察业务知识及综合材料写作为主,其中巡察业务知识占30%,综合材料写作占70%。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江西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
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考试内容以优抚知识及综合材料写作为主,其中优抚知识占30%,综合材料写作占70%。参考资料:《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
2.面试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人社局、县纪委、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自行负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弃权的,根据综合测试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政审和体检结果,对拟选调人员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分别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网、宜丰发布、宜丰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意见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
对参加考试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其中宜春市辖区内补助每人200元,市外省内补助每人300元,省外补助每人600元。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