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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公告

2019-12-25

  衡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及面试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文秘人员岗位:谭凯方;

  2、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刘之惠、简兵兵;

  3、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肖平、戴敏;

  4、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文秘人员岗位:胡馨月;

  5、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员岗位:危博雅、黄春利;

  6、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徐佳;

  7、市卫生计生培训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欧总霞。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12月30日早上7:00前在市卫健委办公楼1楼大厅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现金600元(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须知

  (一)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四)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五)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七)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开招聘简章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附件:2019年衡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2019年衡阳市卫健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姓名

性别

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

是否入围体检

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文秘人员

谭凯方

84.50

77.20

81.58

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刘之惠

53.00

76.96

62.58

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简兵兵

47.00

77.10

59.04

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工作人员

肖平

58.00

78.20

66.08

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工作人员

戴敏

54.00

76.78

63.11

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文秘人员

胡馨月

86.50

78.04

83.12

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信息技术员

危博雅

68.00

80.08

72.83

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信息技术员

黄春利

57.00

77.48

65.19

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

工作人员

徐佳

51.00

78.86

62.14

市卫生计生培训考试中心

工作人员

欧总霞

62.00

79.00

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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