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婚姻登记处2009年面向区属差额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09-08-25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婚姻登记工作,更好地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文明”的服务,经研究决定,东湖区婚姻登记处2009年面向区属差额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数
本次招考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专职岗位数为2人。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婚姻登记工作,恪守婚姻登记员职业道德。
2、面向区属差额拨款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
4、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违纪行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5日-9月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东湖区民政局(子固路135号)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自荐材料或 单位推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区民政局办公室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试与考核标准
考试采取笔试(含计算机操作)与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100分(其中卷面答题60分,计算机操作4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岗位开考条件: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开考。
2、卷面考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我国婚姻家庭等相关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策等。计算机操作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9月5日。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线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含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无不良违纪行为的证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按1:2的比例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平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
六、待遇
区婚姻登记处是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原单位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办理调入手续,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福利待遇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职同类人员对待。
七、其他
本次招考活动由区民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东湖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791-6785917 联系人:邓建平
东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91-6221711 联系人:李宜亮
东湖区婚姻登记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