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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
2015-01-11
龙府办发〔2015〕3号
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龙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5日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力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龙发〔2010〕28号)精神,我县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龙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树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叶 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保局、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教体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刘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师途径
1.采取面试签约招聘的原则。
2.采取考试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1.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职数为146名
岗位 | 招 聘 学 科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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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语文 | 数 | 英 | 物 | 化 | 地 | 历 | 生 | 计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小 学 语 文 数 学 | 学前教育 | 特殊教育 | 从教育系统见习岗位招聘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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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高中 | 1 | 2 | 1 | 3 | 5 | 5 | 2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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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农村初中 |
| 2 | 3 | 2 | 4 | 3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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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农村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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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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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37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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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 23 | 50 |
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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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4 |
中小学校音体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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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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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小计 | 1 | 4 | 3 | 5 | 9 | 8 | 4 | 3 | 4 | 1 | 4 | 4 | 4 | 7 | 27 | 4 | 53 | 146 |
2.职业教育岗位4名
岗位 | 招聘学科 | 合计 |
|
汽车运用 | 汽车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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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 2 | 2 | 4 |
3.有关职数说明:
(1)若某岗位报名或参考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岗位;若多于3人但小于招聘职数3倍的报名、参考人数,按实际参考人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确定招聘职数,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所有空余职数转至农村小学或学前教育岗位招聘。
(2)从见习岗位中招聘教师,按实际参考人数的50%确定招聘职数。
四、招聘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职数及见习单位
招聘职数 | 招聘100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小学语、数、英语教师60名,学前教育教师40名。 |
见习单位 | 杨村镇等农村小学、幼儿园。 |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
(二)学历条件
毕业时间要求为2013年6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3、2014、2015届毕业生),具体如下:
1.县城高中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3)师范类一本学历毕业生;
(4)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以上要求专业对口。
2.农村初中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龙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3.农村小学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农村小学指杨村等乡镇边远山区小学):
(1)普通高等院校龙南籍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或龙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2)在龙南县中小学校担任见习岗位,现在仍在岗的见习教师。
4.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
5.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6.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龙南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7.职业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聘用一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应聘2015年教育系统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须为龙南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或龙南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即2012、2013、2014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程序及方式、方法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由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组织。
1.面试签约
(1)招聘高中岗位教师: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免费师范生及紧缺学科(物理、化学等学科)可面试签约,体检合格者签约聘用。面试签约后剩余高中职数用于试教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2)招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领导小组带队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高校面向符合报名条件的2015年毕业生(其中学前教育须为本科学历)进行面试,体检合格者直接签约,招聘职数根据报名面试情况确定,剩余职数按“参加笔试、面试考试”进行。
2.笔试招聘
招聘其他岗位和剩余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岗位教师:参加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加分项目:(1)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研究生学历加10分(两种加分不重复计分);(2)参加其他学段考试的中小学见习岗位的教师加2分。以上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合笔试成绩后计入)。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龙南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97-3559575。
(3)高中岗位网上报名,邮箱:gzlnjtjrsg﹫126.com。
(4)报名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①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②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毕业证、报到证、学士学位证2015年7月20日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出具办理证明,原件待后提供;
③二寸彩照4张;
④能体现本人业绩、素质、能力的相关材料;
⑤龙南籍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⑥在龙南县中小学校见习岗位的教师须见习学校出具证明。
2.面试签约
凡符合签约条件者,可直接面试签约。
3.笔试
(1)笔试时间:
①学前教育岗位2015年3月前在赣州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②其他学段岗位2015年3月底前在龙南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笔试内容
①报考农村初中岗位、中小学音体美岗位按所报(所学)专业高中程度科目进行笔试;
②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学前教育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统一初中程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面试(含高中教师试教)
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初中岗位、特殊教育岗位、中小学音体美及高中教师岗位按招聘职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按招聘职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按招聘职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报考高中教师按所报(所学)专业的高中程度科目参加试教。
面试考试采取异地考官执考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凡入围的人员都必须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按规定收取。凡对体检有异议者,接体检报告七天内须向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检报告认为存在疑似问题,通知考生进行二次体检,二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接受复检。
6.签约
体检合格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协议。
八、从教育系统见习岗位中招聘教师于2015年6月底前进行,招聘程序参照第七条规定(见习岗位考试,按招聘职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
九、招聘2015年教育系统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则进行面试,再按所报岗位招聘职数1:1.5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即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取前60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取前40名,并签订见习聘用协议。
十、招聘后的待遇
1.根据龙府办批〔2013〕440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手续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2.招聘教师的聘期: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满,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
3.招聘教师的待遇:聘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见习岗位:招聘2015年教育系统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统一安排在杨村镇等农村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见习岗位教师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文件的标准执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2016年龙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从教育系统见习岗位招聘教师考试,招聘职数以实际参考人数的50%确定。
十一、有关要求
1.考试(试教、面试)费:合计25万元由县财政拨付。
2.如招聘职数内有弃权人员,则按入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聘。
3.考生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资格审查从始到终,最后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查,时间定于7月20日前。
4.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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