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卫校(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1-11-17
上饶卫校(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是一所大、中专合一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现有在校普通专科生、高职生、中专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74人。为满足学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条件见《上饶卫校(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由上饶卫校负责解释。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应聘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兼职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7:00);报名地点:上饶卫校组织部(办公楼412和414)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上饶卫校报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由上饶卫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方可开考。其中,资格条件为硕士学位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定。
5、收费标准
笔试40元/科·人,面试30元/场·人,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三、考试办法
1、资格条件为硕士学位的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直接考核;其他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直接考核的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知识;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高校辅导员政策法规、岗位职责和案例分析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的,不予聘用。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12月8日-9日,地点为报名地点。
5、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上饶卫校组织实施。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分数×40% + 面试分数×60%
其中,不进行笔试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各项成绩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再进行面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上饶卫校负责。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岗位和总成绩依序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分高者。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7089398 7089108 8295986
监督电话: 0793-7089339 8223054
( 相关附件请从正文附件中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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