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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农学院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公告

2021-04-09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15个学院(部)、7个学科门类、47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生13600余人;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5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94个产学研联合体,与11家企业联合共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先后与德国、乌克兰、菲律宾、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泰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考生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zhaopin.tjau.edu.cn/home)以及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特别提示:

  1.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2.请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学历认证报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基层党组织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考生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信息发布

  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部程序(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网上缴费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9:00开始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5月23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晚于规定时间报到者不得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6月8日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选名单。

  时间:6月10日8:30-15:30。

  地点:天津农学院东校区办公楼409室

  对学历学位、年龄、中共党员、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具备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面试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人员体检均合格进入考察环节,将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成绩公布

  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学校在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公布总成绩,时间:7月7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政审与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审查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心理素质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与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公示程序。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聘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的统一安排,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并于报到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五、疫情防控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于调整的工作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zhaopin.tjau.edu.cn/home)以及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宫老师022-23792904;郭老师022-23789105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电话:022-2378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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