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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2021-04-1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具有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学院设有6院2部1站,全日制在校生近11000余人,开设有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软件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39个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100余人,现有全国水利职教名师3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聘请了原水利部副部长蔡其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50余名政府、企业、高校知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3名"全国水利行业首席技师"受聘我校技能导师。
二、招聘计划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具体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箱cjgyrsc@sina.com,邮件名为应聘“职位名称+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说明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报名所需各类证件及其他资料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资格复审
教师岗、财务岗考核前,组织人事部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师岗、财务考核。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6)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本人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前往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进行材料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免笔试,采用面试和试讲考核,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面试
符合教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
2.试讲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试讲,低于1:6的全部进入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总分100分。
(二)财务岗位
财务岗位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财务知识和实务,试卷总分100分。
2.面试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面试,低于1:6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财务工作能力,总分100分。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考核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低于85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招聘考核的下一环节,该岗位招聘程序自行终止。
考核前一周,学校将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并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六、政审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者,教师岗位取试讲分数高者,财务岗位取笔试高者,如所有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分数高者入选。
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放弃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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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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