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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21-04-13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81号)精神,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职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四)应聘人员要求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经济信息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021年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822006、8960319。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研究院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U30-10U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U00-12U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经济研究院(省信息中心)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依序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由研究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序。
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由研究院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研究院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以上环节中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人员公示
研究院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审定后,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及“甘肃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十、备案及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在审批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经审核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记录备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研究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一、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zgg.gansu.gov.cn/)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公布。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929139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0931-8929247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960356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人事咨询电话:0931-882200689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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