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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0-08-16

 

武宁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武宁县卫生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年度招聘计划为30名。

1、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为14名。具体为:县人民医院2名统招硕士研究生,分别为呼吸内科专业1名,肝胆外科或腔镜外科1名;县中医院7名,分别为中医专业2名,临床医疗专业2名,影像专业2名,检验专业1名;县妇幼保健院2名临床医疗专业;县疾控中心3名,分别为公共卫生专业2名,检验专业1名。

2、乡镇卫生院招聘16名。分别为西医临床专业3名,中西医结合专业(含中医专业)3名,影像专业2名,护理专业6名,检验专业2名。

三、招聘对象

凡属全国21所重点大学全日制统招卫生类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院校统招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所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统招卫生类本科毕业生,县中医院招聘的影像和检验两个专业放宽到大专学历;乡镇卫生院所招聘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统招卫生类大专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报考护理专业人员年龄必须在2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且已取得执业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其年龄条件在前述规定的基础上可分别放宽5周岁。

3、身体健康,对相应岗位没有药物过敏史或其他的不适症,能履行岗位要求。

4、口齿清楚,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犯罪或有严重违纪行为正在审查尚无定论的;

3、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毕业后仍有违纪行为目前正处在党纪或行政处分期内的;

4、其他不宜参加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1日二天。

2、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毕业生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学生档案(在职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和4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武宁县人才市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40元,考务费160元(每门80元)。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且所报专业须与毕业证专业相一致。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聘用职数的3倍,否则按相应比例减少聘用职数。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经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查合格,方能取得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临床实践。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基础医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基础医学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科目为相应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临床实践60分。

笔试时间:2009年6月6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凡全日制统招卫生类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择优聘用

1、考试成绩予以张榜公布,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分单位、分专业确定入闱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分专业确定入闱人员。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在同等分数下学历高者优先。

2、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弃权。

3、被聘用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享受武府发(2004)22号文件规定的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4、直接引进的优秀人才享受县政府给予的1万元/人年的生活补贴。

 

县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72600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举报电话:0792—2781387

县卫生局咨询和受理举报电话:0792—2762021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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