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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庐陵新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18

  根据庐陵新区发展建设需要,经研究确定,从全市公开遴选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庐陵新区管委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岗位人数

  (一)遴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岗位人数

  1.党政办公室2人(组织人事岗、综治信访岗各1人)。

  2.监察室1人(纪检监察岗)。

  3.工程建设管理局1人(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预决算岗)。

  4.经济社会发展局1人(社会事业管理岗)。

  5.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1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岗)。

  6.城市综合执法局1人(综合执法法制岗)。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有团结协作精神;

  3、勤奋敬业,乐于吃苦,奉献意识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岗位遴选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3年2月底前参加工作);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胜任所遴选岗位工作。

  (二)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

资格条件

党政办公室

组织人事岗

男性,中共党员,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组织人事或文秘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新闻、通讯、调研文章等

综治信访岗

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一年以上,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应急处访能力

监察室

纪检监察岗

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法学类专业

工程建设
管理局

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预决算岗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专业

经济社会发展局

社会事业管理岗

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在基层从事过3年以上的社区工作或计生工作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局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岗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基层工作2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房屋征收实际工作经历

城市综合执法局

综合执法法制岗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具有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在井冈山报、吉安电视台、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人事考试网、庐陵新区政府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安人事考试网或庐陵新区政府网下载《吉安市庐陵新区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填写表格并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且加盖印章后,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到庐陵新区管委会报名(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D座5楼大厅)。

  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5 ,若低于这个比例,则取消遴选岗位计划。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

  4、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

  笔试时间为4月4日,笔试内容:组织人事岗、综治信访岗、纪检监察岗、社会事业管理岗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预决算岗、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岗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综合执法法制岗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学和物业管理知识。笔试后,按遴选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示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为4月12日,组织人事岗、综治信访岗、纪检监察岗、社会事业管理岗实行结构化面试;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预决算岗、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岗、综合执法法制岗实行专业面试。面试后,按遴选计划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公示体检人选名单。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选名单。

  5、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庐陵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7、确定人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由庐陵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庐陵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等情况出现遴选职位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作适当调整。

  3、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庐陵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人:刘晓明13766273977,周翔13507968187

  庐陵新区管委会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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