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乡规划监察工作人员公告
2012-05-31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泰和县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乡规划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面试、笔试、体检及政审,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30周岁以下;
7、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8:00—6月8日 18:00。
2、报名地点:泰和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泰和县城白凤大道)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200元。
四、面试和笔试
1、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内容:语言表达能力等
(2)时间及地点:2012年6月11日在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办公室。
2、笔试内容:(1)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知识;(2)语言文字基本书写能力。
3、笔试时间:2012年6月13日(县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4、笔试的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5、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六十,笔试占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
五、体检、政审
1、参加体检的对象,根据面试和笔试比例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合格后,由县城乡建设局组织政审。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待遇及聘用
1、待遇:底薪1800元/月,另办理社保医保。工作期间,按规定领取加班工资,并视工作业绩进行奖励。
2、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
招聘咨询电话:0796-8638369
泰和县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