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泰和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14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 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计4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3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二) 报考条件
1、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2、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三、 招考方法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泰和电视台、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5日—27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院内)。
2、报名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报名费200元。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主要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才艺展示等。
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体检时间为2012年3月29日。体检合格者参加笔试。
(五)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作文。
总成绩按面试占70%、笔试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及公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共同组织实施。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四、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组织聘用。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一年后转正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县公务接待服务中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