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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峡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2020-08-11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吉安市农业农村局、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井冈山”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吉市农字[2019]165号)和峡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峡江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实施工作,拟决定面向全县遴选承接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
遴选井冈品牌稻谷烘干服务组织;
二、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必须在本县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证”齐全,有对公账户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愿意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方式:
1、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政府采购服务承接主体公告。
2、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县经管站、县农技站、县植保站等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提出申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4、项目领导小组评审并公示。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对经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期7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5、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四、报名日期:
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和报名电话:
报名地址:县农业农村局,报名电话:15949601116。
附:峡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
峡江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接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承接主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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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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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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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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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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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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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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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数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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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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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服务具体服务对象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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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具体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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