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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6人公告(国企20人)

2024-02-27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嘉兴市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07个岗位,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216名,其中事业单位招聘196名,国有企业招聘20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2024年嘉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2《2024年嘉兴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考生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jiaxing.gov.cn);

嘉兴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jiaxing.gov.cn);

南湖区(http://www.nanhu.gov.cn);

秀洲区(http://www.jxrc.cn);

嘉善县(https://www.jsrcsc.com);

平湖市(http://www.phrcsc.com.cn);

海盐县(http://www.hyrsrc.com.cn);

海宁市(https://www.hnrcrs.com);

桐乡市(https://www.zjtxrcw.com)。

上述网站作为嘉兴市属、各县(市、区)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3月4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3月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 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4日以后出生)。

4.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等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3月4日。

5. 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经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材料)。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分级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国资委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供各自查阅。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时—3月7日16时。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3月8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3月4日9时—3月7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8日9时-3月1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人民币50元。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招聘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于2024年3月20日—3月23日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属、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考试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前,由嘉兴市属、各县(市、区)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嘉兴市〔含各县(市、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安排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嘉兴市属和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其中对报考公安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主要对入围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属或各县(市、区)根据用人单位意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属地原则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国资委网站或各县(市、区)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国有企业聘用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国有企业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招聘企业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恶意注册报名等行为,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困难家庭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3月12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xgccrc2024@163.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先完成报名缴费,后退还考试费)。

(四)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应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实施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

(六)对招聘单位信息、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上列出。

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属:0573-82533103 82228947;

南湖区:0573-82838068;

秀洲区:0573-82721854 82721930;

嘉 善 县:0573-84124911;

平湖市:0573-85060570;

海盐县:0573-86035228;

海宁市:0573-8923289887287861;

桐乡市:0573-81882916;

国有企业:0573-82521905;

监督电话:0573-82521523。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原文标题:2024年嘉兴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axing.gov.cn/art/2024/2/27/art_1229618347_5269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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