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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城投公司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3-11-08

吉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察,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成立吉水县公开选调城投公司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晓青

  副组长:彭木苟

  成 员:胡振长、郭细龙、肖冬根、陈冬生 

    三、选调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对象:工程技术岗位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他岗位为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城投公司从全县事业单位中借用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工程技术岗位3人,财会岗位1人,文秘岗位1人,征地拆迁岗位2人。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工程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两周年以上(含两周年)工作经历,其它岗位要求具有五周年以上(含五周年)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 

    5.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工程技术岗位要求具有两周年以上(含两周年)工作经历,其它岗位要求具有五周年以上(含五周年)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  

  6.报考人员相应专业要求:报考工程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建筑建设类或者获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报考财务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会计与审计类并取得会计执业资格证;报考文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汉语言与文秘类或教育学类;报考征地拆迁岗位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从7月29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城投公司办公室(下文峰路城西新村174号); 

    3.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生证明(已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到报名点报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和县城投公司共同负责。2013年8月6日17:30前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工程技术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2,其他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人数。 

    六、考试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 

    2.加分:

  加分:

  报名地点:县城投公司办公室(下文峰路城西新村号);  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生证明(已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张等到报名点报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和县城投公司共同负责。年月日:前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工程技术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其他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人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报考工程技术岗位、财会岗位并取得建筑类、会计审计类高级、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分别加7分、5分、3分;报考工程技术岗位并取得建筑经济类的经济师资格证者加5分。报考工程技术岗位既取得建筑类专业技术资格证又取得建筑经济类经济师资格证者只能选择一项加分。

  (2)报考工程技术岗位并取得建筑建设类执业资格证者加5分;报考征地拆迁岗位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者加5分;取得多项执业资格证者,每增加一项增加0.5分。

  (3)城投公司现有借用人员每借用一年加1分(按月折算,计算到2013年6月)。此项由城投公司提供加分依据,吉水县公开选调城投公司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

    3.总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为考生的总成绩; 

    4.确定选调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确定工龄长者为考察对象,如工龄相同则确定学历高者为考察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或自愿放弃者,则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确定工龄长者为考察对象,如工龄相同则确定学历高者为考察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或自愿放弃者,则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试用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吉水县公开选调城投公司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吉水县公开选调城投公司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城投公司 3532601  13576606068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868938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吉水县公开选调城投公司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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