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景婷等68位同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2013-10-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上半年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招聘以下68位同志〔详见《吉水县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及岗位表》(附件1)〕到县各有关事业单位工作。请有关单位及时将《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附件2)、《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填制后于10月15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上岗后应与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及附件2、附件3等相关表格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信息公开”栏“考录招聘”专题中下载),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从2013年10月10日起开始,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报到后,各用人单位要尽快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否则将缓办上编、工资审批等手续。
附件1:吉水县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及岗位表
附件2: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附件3: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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