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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12-24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隶属河北省总工会。2007年12月,由原河北省工运学校、原邯郸市职工大学合并成立。2008年6月,取得国家教育部备案并开始招生;2011年10月,顺利通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3月,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干部学校教育培训示范校”;2014年获评“河北省文明单位”;2016年获评“河北省文明校园”;2022年获批“河北省老年教育试点推进学校”。
学院继承和发扬工会办学传统,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形成了具有工会办学特色的教育格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定位,秉承“因材施教、彰显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加快内涵建设步伐,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改革创新,实施“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提升、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截至目前,在校生7000余人;建有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专业群,开设23个招生专业;创办“齐名创新工作室”“屈玉阁育才工作室”,聘请劳模工匠担任客座教授;搭建智慧化校园管理系统,课堂教学线上线下协同、衔接有序,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网上网下并行、方便快捷;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毕业或取得认证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了更好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更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结合学院实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要特殊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细岗位条件见《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选聘方法
按照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bg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地点
现场报名,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学院路6号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报名费每人100元。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024年11月30日前近半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岗位所需特殊资格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12月23日之前完成认证)。
(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蓝底1寸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以上材料的电子信息打包以u盘拷贝给现场工作人员(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电子照片保存为jpg格式。)。
5.资格审查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未现场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通知。笔试前一天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师风、高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应聘岗位的政治素养及适应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结果在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发布。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通知。
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对考生理论教育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考评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六)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总工会、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对其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按有关程序研究审批,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bg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bgy.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50818(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820638(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咨询、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1.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3.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原始标题: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34935921850mgb&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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