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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2024-12-26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行动方案》(晋开办[2023]6号)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充分发挥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开发区创业创新活力,经临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四)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园区运营总监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人员。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⑤其他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12月以后出生;有开发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即1968年12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修金融类、经济学类、法学类、企业管理专业。

  3.熟悉开发区发展相关政策,具有5年以上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经验。

  4.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临汾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kfq.linfen.gov.cn/)和临汾经济开发区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27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华翔恒泰广场1号楼6层。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工作履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任职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事业编、国有企业员工需要提供)。

  (3)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1寸红底照片3张。

  (7)《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3.报名要求

  (1)提交的报名资料要求真实、准确,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

  (2)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4.资格审查

  对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个性特征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四)体检与背景调查

  1.体检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背景调查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聘任。因个人放弃体检、背景调查或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与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任人员薪酬按照协议工资发放,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其他考核事项按照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选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凡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357-302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57-222389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临汾经济开发区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docx (122 KB)

  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原始标题: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kfq.linfen.gov.cn/xwzx/tzgg/202412/t20241225_436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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