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合性24小时服务热线:
027-87369969、13554658816
关于做好2018年“121人才池”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8
各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局),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州办发〔2017〕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121人才池”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计划申报范围
2018年有招聘需求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未落实编制实名制的事业单位,下同;“121人才池”计划申报包含市属国有企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均可申报公开招聘计划。
二、计划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新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本着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和支撑事业长远发展的考虑,在本单位编制控制总数以内(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不拘泥编制等因素),经市(区)编制部门核准用编后,填报《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申报表》、《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申报表》、《2018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申报表格及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见附件)
2、各地各部门对所属单位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分类汇总上述三张表格,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
三、岗位描述及资格条件设置
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特点进行设置,由主管部门审定。招聘单位要对招聘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岗位描述和工作环境等进行简要清晰描述,对所需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从业资格条件等明确标准,便于考生理解和招聘实际操作界定。
(一)关于岗位描述。岗位描述应包含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等事项,岗位描述是公开招聘人岗相适的基础,必须准确、具体,易于理解。对于社会认知度高、通用性强的招聘岗位(如教师、医生)描述可适当简化,反之则应详细描述。
(二)关于专业设置。专业名称设置和填报要准确和规范,应依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7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校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拟定(各类专业目录请各单位加入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QQ群【群号:626799368】中下载)。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招聘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要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而引发歧议。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
(三)关于年龄设置。报考年龄根据学历要求一般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对应的“25、30、35、40周岁及以下”相对年龄段表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以每5年一档适应放宽。对招聘岗位年龄确有特殊要求的,需书面说明并报市人社局审定。
(四)关于性别要求。一般不得对性别进行限制。对工作岗位长期在高空、野外、地下、辐射等恶劣环境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可对岗位职责条件和工作环境进行描述,并注明“该岗位较适合男性”。
(五)关于学历设置。按照岗位学历匹配原则,科学设置学历资格条件,避免学历歧视。除教育系统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生岗位和科研单位从事科研专业技术的岗位、“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岗位外,对考生报考学历不作附加性限制,不得标注“全日制”、“211”、“985”等指向性条款。学位可设置“学士”、“硕士”或“博士”,也可不做要求。
(六)关于持有资格证书方面的要求。凡招聘岗位要求须持有会计、计算机、英语、教师、医师、护士等证书方面要求的,所列证书及等级必须与岗位有相关性和一致性。
(七)关于工作经历。招聘岗位一般不要求专业工作经历,中高级岗位或特殊专业岗位须要求工作经历的,一般按2年内(含2年)设置。可表述为“从事所学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或2年及以上”,不得设置“在XX单位(系统、行业)工作X年”等排他性条款。需设置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设置。
(八)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指向性条款或招聘岗位职责无关的附加性条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对身高、体重、相貌、性别、婚姻状况、民族等作出限制性要求。
(九)关于户籍。一般不对考生的户籍做限制。招聘单位为乡镇级事业单位的,可根据学历层次设置户籍要求: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对户籍不加限制;报考条件为大专学历的须具有鄂州户籍;报考条件为大专以下学历的须同时具有鄂州户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鄂州户籍不含在市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关于定向招聘。对于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岗位需要,需面向“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及随军家属等人员招聘的岗位,应在《岗位计划表》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栏中注明。
四、工作要求
一是因事设岗。岗位申报工作是公开招聘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各招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因事设岗、以岗择人的工作理念,坚决杜绝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统筹申报。各地各部门2018年除通用性强的岗位参加全国统一笔试外,应将优质岗位向“121人才池”计划倾斜,统筹申报。
三是规范操作。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标准要求高,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和政策规定规范申报,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及时上报。今年我市继续参加全国统一笔试,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确保在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招聘计划申报工作。为方便工作联系,我局已建立QQ群(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群号:626799368)交流平台,请有招聘计划的各地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
五是编制说明。各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在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第一批)基础上,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增设人才引进目录,报请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后另行发布。
六是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招聘岗位条件一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经招聘公告核准备案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经同意确需更改的,要提前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附件:1.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申报表
2.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申报表
3.2018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4.2018年鄂州市企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第一批)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
Copyright 湖北人才评价 .ALL Rights Reserved.
暂无 网站备案:联系电话:027-87369969、1355465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