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蕲人社发[2017]56号)及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考核结果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合格名单如下:
县安监局(6人):蔡童锐、石冰、张顺、鲁方、蔡煌、田博文
县城管局(5人):胡舜生、邓林惠、杨林、余满、王准
县人社局(4人):叶小楠、吴红丽、胡杨、游华
县经信局(3人):李杨、余锦涛、张欣越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4人):田钰圣、陈坤鹏、杨益、郭焱
县商务局(2人):余笑锟、陈诚
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1人):陈沁
县住建局(8人):司俊勇、王左宜、陈媛、魏钶、徐宏鑫、张楷、刘翠云、童赟
二、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所有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7:30
体检地点:蕲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漕河四路100号,原县防疫站)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一张。
2.参加体检人员每人体检费230元,费用自理。
3.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参加体检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报到集合,将视为自动弃权。请各位考生按时间安排务必于早上7:30前到达指定地点。
5.参加体检人员应听从统一安排,体检时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允许考生朋友及亲属进入体检现场等影响体检工作正常开展。否则,视为违纪处理,取消考生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