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蕲春县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蕲人社发【2017】56号)要求,现将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测试侧重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此次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形象气质等。面试试题3道,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面试人员:经审查,根据递补情况,初步确定28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工程管理(17008):胡航华、何 敏、司俊勇
财务会计(17009):王左宜、张 瑜、桂韬、徐彦婷、胡慧玲
文秘写作(17010):陈媛、陈九龄、徐汇涛
办公室综合岗位(17011):魏钶、袁艺、陈文华
综合岗位(17012):徐宏鑫、梅鑫、伊昶铭、周玉林、董杰峰
工程管理(17013):张楷、周泽华、刘翠云、童赟、韩娅莉、吴展贤、蔡骁、袁超、张杨
四、面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8:30开始。
五、面试地点:蕲春县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交通局隔壁)。
六、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的比例人数,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考生如未在上午8:1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政策咨询: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13-7308831
县住建局咨询电话:0713-7609515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