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我市2004年下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笔试成绩的分析和各报考职位的具体情况,经报市委同意,确定我市各职位的面试分数线为:
一、市、县、区机关的职位(公安系统除外),面试分数线统一拟划定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其中“行政能力”单科成绩为55分以上(含115分和55分)。
二、公安专业考生的分数线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0分,其中“行政能力”单科成绩55分以上(含110分和55分);非公安专业考生的分数线为三门科目总分165分,其中二门公共科目总分达到110分,“行政能力”达到55分以上(含165分、110分和55分)。
另: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达到面试分数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
中共南宁市委组组织部
南 宁 市 人 事 局
二○○四年十月十六日